各学院: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雁荡山杯”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校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主题:“科技·未来”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八八战略”,助力我省建设文化强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战略目标。本届竞赛以“科技·未来”为主题,要求参赛者从大学生视角出发,用镜头记录科技发展与时代进步,从不同维度表达自己对未来的思考,探索科技与艺术交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发展途径,用影像描绘梦想与希望、文明与未来的美好蓝图。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我校设非专业组一个组别,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类、微视频类五个类别。
本届竞赛另设“玉琮杯”大学生清廉微电影微视频专项赛道,专项赛道征稿细则详见附件1,专项赛不占用主赛道名额。
(二)参赛对象
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含在我校学习的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在校大学生包括2024届毕业生。
(三)投稿细则
非专业组不接收个人投稿,各参赛人员通过学院或社团组织后,统一上交参赛作品。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仅限1件。
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类为静态专题摄影组照,投稿只接收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作品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类作品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类作品要求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080p。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
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类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微视频类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指导教师署名仅限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评比和奖项
(一)评分方式
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初赛和复赛评选均采用校摄影竞赛组委会专家网评方式进行。初赛成绩与复赛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奖次,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获奖数量分别占各组某类作品投稿量的20%左右,且各组中某类作品的获奖总数不得超过40件;各组(某类)一、二、三等奖数量约占获奖作品数量的20%、30%、50%。
(三)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创新意识、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四、特别说明
(一)作品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纪实类摄影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商业类、艺术类、微视频类作品不得运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和参赛表中加以说明。
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类作品须保留生成过程的关键词、参数调整、迭代过程等相关材料。
(二)复赛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及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的相关材料。
(三)本校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营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四)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院。
五、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初评、复评结束后对总评结果进行公示。参赛个人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等情况后,可以向学校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申诉报告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院盖章,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六、日程安排
2024年9月15日中午12时截稿,请各学院、社团将作品及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校赛提交邮箱。
2024年9月下旬,完成校赛评选并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颖
QQ:84010490
提交邮箱:84010490@qq.com
请各位参赛学生,扫码加入QQ群:907392400(HDU摄影竞赛学生群),并备注:姓名、学号、学院。
请各位指导老师,扫码加入QQ群:700400034(HDU摄影竞赛导师群),并备注:姓名-学院/部门。
附件1:“玉琮杯”大学生清廉微电影微视频专项赛道竞赛征稿细则.docx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作品汇总表.xlsx
教务处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