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杭电教通[2011]18号),经学生申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共有黄俊杰等30位学生通过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4月4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878572。
附件:2018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杭电教通[2011]18号),经学生申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共有黄俊杰等30位学生通过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4月4日—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878572。
附件:2018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