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课程调整安排具体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补周一(单周,4月4日)的课。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上班,补周二(单周,5月3日)的课,5月7日(星期 六)上班,补周三(单周,5月4日)的课。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工作,届时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