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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符合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的学生转专业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阅读次数:2081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进行转专业。现将相关的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生源地为浙江省的2021级学生入校一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且高考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本人在入校后第一学期末申请,所在学院批准,可申请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 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5分(含)的进档考生(即高考成绩超过634分(含)的),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转入所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2. 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0分(含)的进档考生(即高考成绩超过629分(含)的),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转入所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志愿(3个志愿必须填满,除卓越学院、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二、转专业流程

    1.填报志愿

    学生下载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高考高分学生专用)》(见附件1),于2021129日前交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逾期不再受理。

    高考成绩在629分(含)至634分之间的学生,填报志愿时须将3个志愿全部填满,如未填满,可能会导致转专业不成功。

    2.初审及汇总

    20211210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表进行初审和汇总,并向教务处报送通过初审的名单。

    因期末考试尚未结束,初审只审核学生的高考成绩及是否违纪等情况,不审核入校后学业成绩。

    3.志愿投档和公示

    教务处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按照志愿专业(类)分发给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对学生志愿进行投档。20211217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投档结果后,将投档成功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至教务处咨询。

    4.结果公布

    本学期结束后,各学院对已公示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违纪情况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此次转专业资格。

    正式的转专业结果将于下学期初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正式转专业结果公布后,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且后续学期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

    三、其他相关事项

    报名此次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后续的全校学生线上转专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但对于符合招生章程转专业且转专业成功的学生,教务处将不对其线上转专业志愿进行投档。

    正式转专业结果公布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到新专业学习。学生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相关学院协调完成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的移交和接收。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在下学期初自行退课和选课。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以保证此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彭老师,行政楼102室,86878572

     

    附件1: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高考高分学生专用).doc

             教务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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