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过部门数据批量导入、学生申报、部门审核、学生异议等环节,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申请课程替代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学生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将问题反馈给学院创新学分具体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0),学院对学生的问题进行汇总后统一报给教务处。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6日-3月2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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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尚未满足创新学分毕业要求的学生,如已获得符合学分认定标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1)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业活动、出国交流项目、校级及以上大创项目请联系相应负责老师添加进创新学分管理系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0)。
(2)其他认定成果联系学院负责人添加进创新学分管理系统。
学生创新学分满足毕业要求后,请及时告知学院创新学分具体负责人。
创新学分系统学生申请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