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电教[2013]98号),特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1、成绩录入时间
⑴ 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时间:2026年1月9日8:00-2026年1月26日8:00;
⑵ 下学期初补考成绩录入时间:2026年3月3日08:00-3月13日24:00(暂定);
具体根据下学期实际教学进程及其补考安排对应调整。
2、成绩录入要求。
本学期成绩录入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录入方式仍可以通过系统直接录入和成绩导入两种方式。
(1)系统直接录入方式:首先设定成绩比例,然后录入各项成绩(理论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必须录入),系统会自动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若录入过程中调整了成绩比例或更改了成绩数据,必须清空总评重新保存后再提交。
(2)系统成绩导入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3)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必须认真核查,无误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开课学院教科办。任课教师须在《成绩记录册》最后一页下端备注“平时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同时成绩档案应在成绩录入系统关闭前上交学院,学院必须认真核查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档案是否齐全。
3、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严格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设置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70%。要求理论课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分栏设置,比例总和占总评成绩30%—60%;实验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对应填入“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可根据课程考核要求确定比例。课程名相同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其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设置必须一致。个别课程因课程教学改革等原因超出成绩比例范围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
(2)成绩备注栏中“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作弊”等信息必须核实后准确录入。“取消考试资格”和“缓考”系统申请后将直接显示成绩录入备注栏中。
(3)申请“缓考”学生必须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成绩,缓考随课程补考进行,补考成绩自动记载为缓考学生的期末成绩,系统将按教师设定的成绩比例折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若未录入平时等成绩系统将会提示未录入完全成绩。
(4)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修改。确因错批、漏批考卷或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成绩的,在成绩录入系统关闭之前,由任课教师线上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更改。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