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2022〕1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杭电防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平稳有序,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返校报到及上课时间安排
1、本科生于2月19日、20日分批错峰返校,实行返校审核制,返校条件及报到流程等详见学生处发布的返校通知。
2、2月21日(周一)正式开始线下教学,请通知师生提前做好上课准备;2月22日-3月3日安排补考,请通知相关师生提前查阅补考及监考安排。
二、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1、精准摸排师生返校数据。根据师生健康打卡数据,各学院须在开课前一周动态精准摸排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名单。若教师无法按期返校授课,应提前线上办理调课手续,确实无法调整情况下由教师提交短期线上授课申请,但须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督促本学院暂缓返校学生在“上课啦”提前办理课程请假手续,督促任课教师积极使用“上课啦”进行课程签到,精准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对暂缓返校或返校后须隔离的学生,任课教师应主动开展线上辅导或提供学习资源供学生自学,并做好课后指导与帮扶。
2、严格执行学校“三公开”制度。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完成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同步选课学生名单、上传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料(PPT、视频、电子教材等)、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平时成绩组成等工作,做到100%课程全覆盖。
3、统筹合理安排开学初补考工作。对于因疫情防控确不能按时返校参加缓考、补考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协调开课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出补考C卷,并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缓补考。
4、科学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工作。各学院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学实验室防疫消毒工作,在开学三周内落实好实践课(短学期课程除外)具体上课时间地点,提交授课计划,同时积极探索远程实验教学方案,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做好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暂时无法返校的毕业班学生,指导教师应积极通过网络方式指导学生做好开题、论文撰写等工作;在校外开展的实习等教学活动,须遵守非必要不离杭原则,就近安排。
5、做好教学过程常态化防控。各学院提醒师生注意个人健康监测,上课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变化,若出现涉疫情形、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开学两周内原则上不举行除教学活动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提前制订线上教学预案,任课教师应积极准备线上教学资源,搭建师生交流群,加强课程作业库、试题库的建设与应用,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和线上一流课程建设,随时能应对疫情发展迅速开展与课表同步的线上教学。
6、统筹安排留学生授课及考核方式。根据境外留学生仍无法按期返校情况,继续统筹协调留学生教学工作,留学生单开课程实行线上教学,建议采取直播或录播方式;混合开班课程视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并通过网络辅导(微信、发送PPT、布置阅读作业等)进行辅助授课;建议实践类课程录制实践视频,供留学生在线学习。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和保障,新学期将至,请各学院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春季开学安全、平稳、有序。
教务处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