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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九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阅读次数:580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学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推动校园文化活动高品质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育人氛围,我校将办以“红色记忆”为主题的第九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红色记忆”。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正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竞赛要求围绕“红色记忆”主题,从浙江的历史人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生态美景等视角,用影像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浙江大地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拍摄地点仅限浙江省内。

    、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微视频组。

    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二)参赛对象

    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留学生。

    (三)投稿细则

    各组别均不接收个人投稿,各参赛人员通过学院或社团组织后,统一上交参赛作品。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仅限1件。

    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评比和奖项

    (一)评分方式

    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初赛和复赛评选均采用校摄影竞赛组委会专家网评方式进行。初赛成绩与复赛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奖次,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获奖数量分别占各组(某类)作品投稿量的20%左右,且各组中某类作品的获奖总数不超过40件;各组(某类)一、二、三等奖数量占获奖作品数量的20%30%50%

    (三)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三)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需提供作品底片验证。

    (四)本校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五)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院。

    、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初评、复评结束后对总评结果进行公示参赛个人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等情况后,可以向学校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申诉报告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院盖章,由学校教务处对申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日程安排

    2021910日截稿

    20219下旬,完成校赛评选并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13575758660

    邮箱:32304394@qq.com

    教务处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摄影竞赛组委会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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