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过部门数据批量导入、学生申报、部门审核、学生异议等环节,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批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学生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将问题反馈给学院创新学分具体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8),学院对学生的问题进行汇总后统一报给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0日-5月14日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20210510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二).xls
附件18:职能部门和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员一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