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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课程替代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9   阅读次数:5298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

     

    经过部门数据批量导入、学生申报、部门审核、学生异议等环节,现将2021本科毕业生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课程替代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学生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将问题反馈给学院创新学分具体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8),学院对学生的问题进行汇总后统一报给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0329-42 

    附件1:20210329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一).xls

    附件2:20210329 申请课程替代汇总表(一).xls

    附件18:职能部门和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员一览.xlsx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对于尚未满足创新学分毕业要求的学生,如已获得符合学分认定标准的相应证明材料论文、著作、专利、软著、创业活动、讲座、资格证书、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可在4月25日前登录创新学分系统进行申报;学生自行参加科技竞赛获奖,可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经认定等级后,交由学院教科办老师添加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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