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杭电教通[2019]202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答辩,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认定,教务处审批,共有张晨等113位学生通过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3月4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吴跃丽,电话:86919137,Email:wu_yueli@hdu.edu.cn.
2021届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申请通过名单公示.xlsx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