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04 00:00:54
    2024-07-05 00:09:10
    2024-09-05 00:00:32
  •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排课选课

    关于教室借用流程调整及借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阅读次数:1651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部门:

    为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教务处现对原教室借用流程进行调整,改为在线申请、在线审批,现将调整后的借用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借用范围

    1、教室仅供校内部门和师生使用。涉及校外人员确需借用教室的,须提前申请并报相关单位审批,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系统借用。

    2、教室借用仅面向我校教职工,学生活动借用教室须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办理借用手续。教师应妥善保管借用账号,不得将账号交给他人进行教室借用。

    二、借用流程

    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借用教室,无需打印借用单交由学院及教务处审批,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教务处定期后台审查。凭“杭电助手”微信小程序的 “教室查询”功能或扫描教室门口的二维码,将教室借用情况出示给所在教学楼值班员,做好相关登记,领取教室有关设备。

    三、借用要求

    1、教室借用采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用途必须如实填写,至少包含活动对象、借用理由,若使用人和申请者不一致的须注明使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借用理由不清楚、不具体的,教务处教室管理人员有权不予批准。对活动内容与申请内容不符的,学校有权终止其教室的使用,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教室借用人的责任。

    2、借用教室原则上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如在节假日使用教室的需在工作日提前联系所在教学楼值班员,确认是否开放使用。如遇节假日学校有统一调补课安排的,必须借用调补课对应时间的教室并在借用理由中注明实际使用时间,避免冲突。

    3、教务处审查时若发现教室借用存在问题,将提前告知借用人,借用人须及时暂停教室使用。

    四、其他要求

    疫情防控期,停止线下学术讲座、大型会议、学生竞赛、毕业招聘会、社团活动等大规模集体活动的教室借用。教师若因调停课需借用教室,必须满足隔位就坐的要求。 

    教务处

    202057

    上一篇:下一篇: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邮箱:hdujwc@hdu.edu.cn  电话:0571-86915011
    Copyright ©201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