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过学生申报、部门审核、学生异议等环节,现将第二轮2020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创新学分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学生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将问题反馈给学院创新学分具体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8),学院对学生的问题进行汇总后统一报给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4日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补充说明:对于尚未满足创新学分毕业要求的学生,如已获得符合学分认定标准的相应证明材料,科技竞赛类请将证明材料发给学院创新学分负责人添加进系统,其他证明材料请在创新学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受疫情影响,对于证明材料尚放在学校的学生,请在返校后一周内于创新学分系统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