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杭电教通〔2011〕18号),经学生申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定和审核,教务处审批和公示,同意杨宏福等58位学生将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学生无需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但仍须按要求参加毕业答辩等其他毕业设计环节,并按时完成其它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2020届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0届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4月7日
关于公布2020届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