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预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类)与大类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本[2017]180号)相关规定,网安、材环、外国语、人文、会计等学院2019级大类专业,应在本学期第15周前组织学生完成专业预分流工作。为确保本次专业预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应成立专业预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实施方案,并在11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 按类招生的专业在大类分流时学生享有选择专业的自主权,为正确引导学生完成专业预分流,预分流前期应有学生动员和专业宣讲会等环节,专业预分流的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和公布,其中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如专业预分流后出现专业人数过少等情况,学院可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暂时停办相关专业,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安排相关学生到类内其他专业就读。
4. 专业预分流结束后,请各学院在12月13日前将预分流名单、专业班级和班级人数上报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在学生选课前安排学院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分流操作。
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