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转专业(类)相关规定,各学院需在转专业开始前制定并申报本学期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类)人数计划(见附表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拟定计划的原则为:2018级按不低于该大类(专业)人数的8%制订计划(按照大类招生的,按大类做接收计划;按照专业招生的,按专业做接收计划)。
2. 各学院上报的各大类(专业)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人数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如个别专业对转入学生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请专业所在学院于5月31日前制定具体规则并拟好通知,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3. 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转专业(类)接收计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有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学籍岗。如有疑问,请联系颜老师,联系电话:86919148。
附表2:近三年学生转专业(类)情况统计表(参考资料).xlsx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类)接收计划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