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核对学分学费结算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3浏览次数:5617

2017年关于核对学分学费结算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届毕业班学生历年学分学费清算数据,非毕业班学生和延长学年学生的2016-2017学年学分学费结算数据已经统计完毕。现将学分学费结算数据的核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班学生和延长学年学生(纸质稿核对)

1、请各学院下载打印学分学费统计数据(:统计的学分均不含课外教育学分),下发给相关学生,督促学生先仔细查看统计说明,再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学费收缴实施细则(修订稿)》(见学校计财处网站)的要求核对数据并签字确认。若学生对学分统计数据有疑问,请向所在学院教科办申请核查,若仍有疑问,可致电86919173(行政楼106,王老师)。

2、修读“辅修、二专业、二学位”的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学分按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的学费标准收取,计划学分数=主修专业计划学分+“辅修、二本科、二学士”专业计划学分。请修读的毕业班学生仔细核对“计费学分”和备注栏的“修读情况”,若有变动,务必在备注栏内标注实际修读情况。

3、信工直升学生只需核对后两年的修读课程学分。

4、请各学院认真整理核对签字稿,经核查后确有修改的请在备注栏内用红笔标注。核对稿必须于4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

 

二、非毕业班学生(在线核对)

非毕业班学生(含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 2016-2017学年学分学费核对在网上进行,核对时间为4月25日14:00-5月2日08:00,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通过(移动设备)浏览器访问数字校园平台手机WEB版(i.hdu.edu.cn),点击菜单“学分核对”;

2、关注杭电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杭电”(e-hduhdu),点击菜单“校园服务”-“学分核对” 

核对要求:学校计划财务处对非毕业班每学年实际学费(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进行一次结算,其中学分学费依据本学年选课学分(不含课外教育学分)进行核算。学生进入学分核对界面后,务必认真核对2016-2017学年的选课学分,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无误”。若对选课学分数据有疑问,建议向所在学院教科办核查,经核查后确有修改的请在提交疑问栏内标注正确学分数据、修改原因及联系电话。

三、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包括因休学、入伍等原因未在校的学生),确保该项工作平稳进行、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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