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工作,现将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上交毕业和学位预审核结果 上交《毕业班学生课外教育成绩登记表》 上交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 | 2017年4月底前 | 教务处、各学院 |
2 | 完成毕业班学分清算工作 | 2017年4月底前 | 各学院 |
3 | 上报毕业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 2017年5月底前 | 体育教学部 |
4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2017年5月29日-6月8日 | 各学院 |
5 | 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等成绩录入系统 | 2017年6月10日前 | 各学院 |
6 | 上交学生辅修、二专业、二学位证书申请表和汇总表(第一批) | 2017年6月11日 | 各学院 |
7 | 确定通过毕业和学位审核的毕业生名单(第一批) | 2017年6月13日前 | 教务处 |
8 |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2017年6月14日 | 教务处负责通知 |
9 | 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一批),并盖章 | 2017年6月16日-17日 | 教务处、党校办、各学院 |
10 |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部分毕业生参加,其证书缓发) | 2017年6月17日 | 教务处、各学院 |
11 | 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 2017年6月21日-22日 | 党校办、学生处、各学院 |
12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第一批) | 2017年6月20日-22日 | 学工部等相关部门 |
13 | 期末考试(部分毕业生参加) | 2017年6月12日-23日 | 教务处、各学院 |
14 | 上交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第二批) 上交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上交学生辅修、二专业、二学位证书申请表和汇总表(第二批) | 2017年6月27日 | 各学院 |
15 | 组织毕业班提前补考报名 | 2017年6月27日 | 各学院 |
16 | 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批) | 2017年6月29日 | 教务处 |
17 | 进行毕业班提前补考 | 2017年6月29日-30日 | 教务处、各学院 |
18 | 上交毕业班提前补考成绩 | 2017年7月3日 | 各学院 |
19 | 上交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第三批) 上交学生辅修、二专业、二学位证书申请表和汇总表(第三批) | 2017年7月5日 | 各学院 |
20 | 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三批) | 2017年7月7日 | 教务处 |
21 | 分批打印毕业生学业成绩表 | 2017年6月20日-7月7日 | 各学院 |
22 | 完成毕业生学籍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 2017年11月底前 | 各学院 |
二、毕业班课外教育学分审核工作要求
因毕业审核工作需要,请各学院认真核查 2017届毕业班学生(含提前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的课外教育学分。其中,已列入选课系统的课外必修项目(共7.5学分,含《大学军事》、《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力促进与职业发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系统完成学分审核,《体质健康测试》(2学分)的成绩则于6月初统一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在4月底前完成毕业班学生其余课外教育项目(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3学分课外必修项目和2学分课外选修项目)的审核工作,填写《2017届毕业班学生课外教育成绩登记表》(格式见表四),纸质稿交教务处1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nn@hdu.edu.cn。纸质稿须有填报人和学院主管领导的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多页须加盖骑缝章)。特别注意:因信息工程直升本部的学生原修读的《军训及军事理论》为1.5学分,必须额外修读0.5学分的课外选修项目,组合替代《军事理论》和《军训》(合计2学分),即直升学生的课外选修学分至少要达到2.5学分,请各学院审核时予以注意。
三、毕业和学位审核、证书发放的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毕业生所在年级培养计划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毕业审核,并严格按照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进行学位审核。各学院必修将每位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结果告知本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学生本人对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确认,签字文档留学院备查。签字确认工作建议与4月底的毕业班学分清算工作同时进行。
2、各学院填报《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格式见表一),并按各批次规定时间上交,各批次毕业和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多页须盖骑缝章。
3、要求各学院精心组织,确保证书发放、签领有序无误。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分批次的领取时间和流程由各学院安排,第一批于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6月21日-22日)当天发放,其余批次按期发放。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提前领证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请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将学生签名的证书领取签名单复印件(须主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交教务处。
4、未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获得的学分数达到或超过培养计划要求的总学分数的90%者,可发给结业证书,请学院统一将结业学生名单(无需填写结业申请表,但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上报教务处;结业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6年)未修满学分者,为永久结业。未达毕业要求和结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学院根据学生未获学分情况,制定该生下一学年的帮扶政策(必须由学院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双方签字),与申请表一起提交教务处。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仍不符合毕业及结业要求的学生,予以退学。上述学生名单汇总后,学院统一填报《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的名单汇总表》(格式见表二),于6月27日上交。
5、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方能申请“辅修、二本科、二专业”专业发证资格审查。学生填写发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辅修、二本科、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单》,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辅修、二专业、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由二专业学院填写《“辅修、二专业、二学位”毕业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格式见表三),与学生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一起交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且确定证书编号后,二专业所在学院及时将打印后的成绩单交教务处审核盖章,一式四份,教务处、二专业所在学院各留一份,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留二份。请各相关学院加强沟通,落实有关工作。
6、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各学院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 务 处
2017年3月15日
附件:表一: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表二:2017届毕业班学生申请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的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表三:2017届毕业生修读“辅修、二专业、二学位”毕业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表四:2017届毕业班学生课外教育成绩登记表(已填报学生信息,请删选本学院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