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学分。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的学生请登录综合实践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192.168.102.192/zhsj/)。本年申报的为2013级、2014级学生。2013级执行文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杭电教[2010]294号)》;2014级学生执行文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稿)(杭电本[2016] 110号)》执行。申报学生在系统内认真填写上报数据,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各学院管理员在系统内对学生申请数据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本学院汇总数据的纸质版本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17日10:00之前交到学校教务处行政楼104,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并统一公示。
在系统内2013级学生和2014级学生分开录入(2013级录入已标注‘13级’)。个人项目由个人负责录入,团队项目由团队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数据的录入(以证书或证明材料名单为准)。输入完毕后每人务必确认是否进行学分替代。输入人员务必保证填写数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具体实施程序为:3月1日-3月5日为学生申请时间;第三周为学院审核汇总(截止3月12日);第四周为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汇总与统一公示时间;第五周为反馈学院登记学分及完成课程代替时间。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13、2014级学生并做好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2015、2016级学生暂不参加此次申报,具体申报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申请流程以及学院管理员审核流程以及具体操作步骤见说明文档。
学生账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和账号相同,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创新创业学院,电话: 0571-86878621,维护人员电话0571-88167256 。 操作有问题还可以加QQ群在线答疑,创新学分交流群:610644458。
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
2017.2.27
附件:2017创新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_学院管理员_.pdf